南充市职工大学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学校专业设置、申报、建设、经费使用、质量监控全流程管理,优化专业结构,提升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质量,精准对接南充市产业发展战略与民生紧缺需求,依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文件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的新增申报、现有专业提质升级、专业调整与撤销、专业论证、师资队伍建设、经费管理、质量监督、绩效评价等各项相关工作,覆盖专业建设全生命周期。
第三条 专业建设原则
1.产业导向:紧密对接南充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聚焦产业升级与民生紧缺领域,确保专业建设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
2.规范统一:严格执行“统一入学标准、统一教学规范、统一毕业证书”的管理要求,保障办学规范性。
3.质量优先:强化专业建设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落实上级办学标准,全面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水平。
4.权责清晰:明确各管理机构、岗位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业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专业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财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支委会成员及教育科研处相关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统筹调配专业建设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类资源;审定专业建设经费分配方案与绩效评价结果;全程监督专业建设实施过程,确保合规有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科研处长为办公室主任,学历教育发展规划部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协助领导小组开展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各部门专业建设相关工作衔接;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纪要撰写及事项督办;承担专业建设相关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专业建设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根据专业建设工作需要,在校内选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组建而成。
职责:审议专业筛选、申报、调整、撤销等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审定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规划与年度建设方向;监督专业建设过程规范执行。
第六条专业建设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组成: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教育科研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校内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及校外行业专家共同组成。
职责:指导开展区域产业人才需求调研;指导撰写可行性论证报告;指导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专业申报材料的撰写与完善,指导专业教学改革、课程体系建设及教学资源开发。完成专业建设相关材料、建设成果的审核与质量把关工作。
第七条 专业负责人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工作需要,在校内外选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担任。
职责:负责本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完成可行性论证报告撰写;制定与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专业教学进程表编制);负责专业申报材料的撰写与完善及后续建设落地等各项具体工作。全面落实本专业建设各项任务,负责专业教学改革、课程体系建设及教学资源开发,对专业建设质量及建设成效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 专业申报小组
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为正、副组长。
职责:负责专业申报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与规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统一上报工作;跟踪申报材料审核进度,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并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材料相关问题;做好申报材料的归档留存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专业建设
第九条 专业布局与方向
1.做强脱产优势专业:持续深耕脱产优势专业,强化办学特色与核心竞争力;
2.夯实非脱产传统专业:稳步推进非脱产传统优势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内涵与教学质量;
3.新增产业适配专业:重点增设非脱产专业,精准对接区域产业升级需求,强化专业与地方产业的协同联动。
第十条 专业建设周期与目标
专业建设以自然年度为建设周期,明确年度建设目标、重点任务、预期成果与验收标准,实行目标化管理。
第十一条 专业建设工作流程
1.政策学习与筹备: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解读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召开政策解读会,明确各部门、各人员的工作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
2.调研与专业筛选:专家组牵头开展区域产业人才需求调研,形成详实的调研与论证报告,召开专业论证会,确定拟申报专业名单。
3.材料撰写与审核:专家组牵头组织专业负责人起草专业申报材料,牵头组织交叉复核与专业建设评审,专业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专业。
4.审定与公示:专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审议拟申报专业材料,表决确定正式申报专业;专业申报小组对正式申报专业相关材料进行校内公示,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合理采纳。
5.上报与跟进:专业申报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申报信息系统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全程跟踪审核进度,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对获批专业启动建设筹备工作。
第十二条 专业调整与撤销
实行专业动态管理机制,对连续多年招生不足、与区域产业适配度低、办学条件不达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专业,经专家组全面评估、专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调整或撤销,确保专业布局科学合理。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
专业建设相关档案资料,包括专业申报材料、可行性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进程表等,由专业申报小组统一收集、整理、归档留存,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便于后续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质量保障
建立“三级审核、交叉复核”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专业负责人完成初稿→专家组、申报组交叉复核→专业申报小组校核→评审委员会终审,层层压实质量责任,确保所有材料真实、规范、完整,完全符合上级政策要求。
第十五条 纪律保障
所有参与申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相关政策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与保密纪律,不得擅自泄露申报核心内容、评审涉密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违规申报。全程服从学校统筹调度,不得推诿扯皮、延误工作进度,确保申报工作全程合规、有序、保密开展。
第十六条 综合保障
学校优先保障专业申报工作所需经费,按每成功申报一个专业给予4000元工作经费,最终未申报成功的专业,其工作经费为2000元。由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业建设工作量化标准》(附件1)进行考核,报领导小组审核后,送学校综合保障处直接核发。领导小组统筹调配校内优质师资、实训场地、教学设备、图书资源等办学要素,为拟申报专业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完善办学条件,确保申报专业符合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标准,为专业获批后的落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解释与修订
本办法由学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修订。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南充市职工大学 2026年1月
附件1:专业建设工作量化标准
附件2:南充市职工大学 年 专业建设工作量化表
附件1
专业建设工作量化标准
根据专业建设流程及具体工作情况,设置工作量化标准如下:
1.政策学习与工作安排:0.05个工作量
2.专业筛选:0.05个工作量
3.专业调研:6个工作量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撰写(含专业教学进程表编制):4个工作量
4.专业建设备案表撰写:2个工作量
5.专业建设材料审核(复审):0.5个工作量
7.专业建设材料审核(终审):0.5个工作量
8.专业建设材料公示上报:0.5个工作量
附件2:
南充市职工大学 年 专业建设工作量化表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岗位 | 工作量 | 小计 | |||||
政策学习与工作安排 | 调研与专业筛选 | 人才培养方案撰写 | 专业备案表撰写 | 材料复审与终审 | 材料整理公示上报归档等 | ||||
1 | 专委会 | ||||||||
2 | 专家组 | ||||||||
3 | 专业负责人 | ||||||||
4 | 专业申报 | ||||||||
合计 | |||||||||

